晴時多雲

自由廣場》比「軍備援贈邦交國」更好的選擇

◎ 吳人中

報載為防友邦多明尼加邦交生變,我國將提供總值三千五百萬美元的軍備裝備贈予多國,包括兩架UH-1H直升機、九十輛悍馬車等。而總統在面對提問時,亦表示「這批悍馬車已屆淘汰,我們只是去問友邦有無需求」。

的確,上述待贈裝備皆已有後續接替品項(UH-60M直升機、輕型戰術輪車),將使用壽期已屆之除役裝備進行清償、運用,發揮剩餘利用價值,亦為報廢之外的較佳選擇。但過去諸如我國曾援贈過快艇的甘比亞、直升機的巴拿馬等國,還是說斷交就斷交,讓人見識國與國之間以利益至上的現實嘴臉!

再進一步思考,此次我國援贈的軍備品項,真的是「淘汰」品嗎?近期美國聯邦航空總署(FAA)宣布通過極光飛行科學公司(Aurora Flight Sciences)所研改的無人UH-1H直升機適航認證;悍馬原廠(AM General)亦經由美國陸軍獲得外售悍馬車一萬一千餘輛,高達廿億美元潛在商源的訂單…足見雖是「老」裝備,但仍具市場,而經翻新、提升之後,更可能老驥伏櫪、戰力加值!

我國使用上述軍備多年,卻未建立系統研改、備件生產、改裝套件的能量,殊為可惜。這些援外的軍事裝備相關後勤維保,是否又須靠國軍僅有的維持預算支撐?或是採購弊案又生,這塊大餅又將流入不肖廠商或對岸廠商中?在利用援贈發揮軍事裝備剩餘價值之時,若能結合我國軍方、民間研發生產能量,同時將裝備提升或建立後勤供應鏈,讓受贈國與我國有更加深化的後勤連結,相信會是單純軍備援贈之外「更好的選擇」!

(作者為陸軍少校,台北市居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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